近日,天津市發布《關于印發天津市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階段性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文件對于抗原檢測試劑的使用作出明確指示:
1.隔離管控人員須滿5天抗原自測
隔離管控人員由相關管理部門(如社區、村鎮、隔離點等)做好組織管理。在隔離觀察期,按照現行的有關防控方案要求開展核酸檢測,自隔離之日起的前5天,每日進行一次抗原自測。自隔離之日起已滿5天以上的,不需要開展抗原檢測;不滿5天的,要繼續開展抗原檢測直至滿5天。
2.發熱門診同步做一次抗原檢測
到發熱門診就醫的所有人員均應做核酸檢測的同時同步做1次新冠病毒抗原檢測,以便于早期發現病例;當日已經進行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的人員不需要再次檢測。
3.急診可用抗原初篩
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急診,在接診不能除外新冠病毒感染風險患者、需要緊急手術或操作和急診留觀患者時,可應用抗原檢測進行一次初篩。
4.基層醫療機構接診相關人員須進行抗原檢測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接診伴有呼吸道、發熱等癥狀且出現癥狀5天以內的人員時,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應當首選進行核酸檢測,同時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不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進行抗原檢測。
以下為原文:(上下滑動查看)
天津市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階段性實施方案
(試行)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印發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應用方案(試行)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21號)精神,指導我市科學合理應用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規范抗原檢測后人員的處置與管理,進一步提高“早發現”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隔離管控人員抗原檢測應用
(一)適用人群
隔離管控人員,包括居家隔離觀察、密接和次密接、入境隔離觀察、封控區和管控區內的人員。各區防控指揮部可結合實際需求,調整適用人群范圍。
(二)人員管理
隔離管控人員由相關管理部門(如社區、村鎮、隔離點等)做好組織管理。在隔離觀察期,按照現行的有關防控方案要求開展核酸檢測,自隔離之日起的前5天,每日進行一次抗原自測。自隔離之日起已滿5天以上的,不需要開展抗原檢測;不滿5天的,要繼續開展抗原檢測直至滿5天。
(三)檢測需滿足的主要條件
隔離管控人員進行抗原檢測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組織隔離管控的管理部門建立抗原自測管理流程,包括抗原檢測試劑領取、人員信息核對、檢測過程監督、結果上報等。
2.隔離管控人員需認真閱讀說明書,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流程,規范地進行采樣、加樣、結果判讀等操作;有條件的管理部門要對檢測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確保檢測結果真實可信。
3.做好廢物處理。檢測使用后的采樣拭子、采樣管、檢測卡等,不論結果陰性還是陽性,均裝入密封袋由管理人員參照醫療廢物或按程序處理。
(四)組織實施
各區各街鎮或集中隔離點工作人員在檢測當天,將抗原檢測試劑按人頭數發放到每戶每人;隔離管控人員收到試劑盒后,要在20分鐘完成自測,按照抗原檢測試劑說明書進行判讀。如隔離管控人員本人及同住家屬均不具備自測能力的,可由街鎮組織工作人員上門進行抗原檢測。抗原檢測陽性時,集中隔離點人員要第一時間上報工作人員,按相關工作程序處置;隔離管控人員要第一時間上報社區網格員,并留存抗原陽性結果影像資料。社區網格員接到陽性報告后,及時確認抗原檢測結果,并登記相應信息。
對于不配備密封袋的抗原檢測試劑,各區要為隔離管控人員配齊相應密封袋,隨抗原試劑一并發放。
(五)檢測試劑的配備
由各區防控指揮部負責抗原檢測試劑的采購、發放、管理等相關工作。涉本土疫情人員抗原檢測費用,由區財政承擔。
(六)檢測結果的處置
抗原檢測陽性的,需按核酸檢測陽性流程上報轄區衛生健康委和轄區疾控部門;如已同步單采核酸,則等待核酸結果,如尚未單采核酸,則需立刻進行核酸采樣、檢測;最終根據核酸單檢結果判定處置方式。
二、社區居民抗原檢測應用
(一)適用人群
有自我檢測需求的社區居民。
(二)檢測注意事項
可通過零售藥店、網絡銷售平臺等渠道,自行購買抗原檢測試劑進行自測。為確保采樣檢測質量,居民需認真閱讀說明書,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流程,規范地進行采樣、加樣、結果判讀、廢棄物處理等操作(附件1)。
(三)檢測結果的處置
1.抗原檢測陽性的,不論是否有呼吸道、發熱等癥狀,居民應當立即向所在社區(村)網格員報告,由社區(村)按流程聯系急救中心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關人員轉運工作指南,將居民轉運至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陽性人員使用后的采樣拭子、采樣管、檢測卡等裝入密封袋一并轉運至醫療機構作為醫療廢物處置。
2.抗原檢測陰性的,無癥狀的居民可密切觀察,需要時再進行抗原檢測或核酸檢測;有癥狀的居民,建議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盡快前往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進行核酸檢測;如不便就診,則應當居家自我隔離,避免外出活動,連續5天每天進行一次抗原自測。
三、發熱門診和急診抗原檢測應用
(一)適用人群
到發熱門診就醫的所有人員均應做核酸檢測的同時同步做1次新冠病毒抗原檢測,以便于早期發現病例;當日已經進行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的人員不需要再次檢測;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急診,在接診不能除外新冠病毒感染風險患者、需要緊急手術或操作和急診留觀患者時,可應用抗原檢測進行一次初篩。
(二)實驗室設置
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實驗室應在發熱門診區域內,配備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相關管理與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相同。要規范檢驗流程、防護用品穿戴、醫療廢棄物處理。
(三)檢測結果處置
核酸檢測是新冠病毒感染確診的依據,發熱門診接診核酸檢測陰性、抗原檢測陽性患者后,要立即報轄區疾控部門,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進行規范診療,必要時請市級專家會診。
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抗原檢測
(一)適用人群
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伴有呼吸道、發熱等癥狀且出現癥狀5天以內的人員。
(二)實施機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接診以上適用人群時,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應當首選進行核酸檢測,同時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不具備核酸檢測能力的,進行抗原檢測。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工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管理與新冠核酸檢測相同。
(三)接診流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首診負責制,嚴格執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熱哨點預檢分診“六步工作法”,優化接診和處置流程,規避交叉感染風險。對于發熱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患者,應迅速引至隔離觀察室(單人單間)。
對于接受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的人員,由醫務人員做好個人防護,按照《天津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基本要求及流程》(附件2)實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操作。同時,報告區衛生健康委,將發熱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患者(完成新冠病毒抗原檢測采樣),由急救中心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關人員轉運工作指南,閉環轉運至發熱門診。對于抗原檢測陽性的人員要立即報轄區疾控部門。
五、重點人群抗原檢測
(一)適用人群
對于重點人群進行核酸檢測篩查時,采用混管檢測結果為陽性的人員。
(二)處置規范
對于核酸混采檢測陽性人群,各區要采取“抗原試劑檢測+核酸檢測”方式進行復核。對于抗原檢測陽性人員,應當立即由急救中心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關人員轉運工作指南,閉環轉運至就近的發熱門診,其他混采檢測所涉及人員居家隔離,等待核酸檢測復核結果。
(三)檢測注意事項
1.各區指揮部要建立抗原檢測管理流程,包括抗原檢測試劑領取、人員信息核對、檢測過程監督、結果上報、廢棄物處理等。
2.要指導自測人員認真閱讀說明書,按照規定的要求和流程,規范地進行采樣、加樣、結果判讀、廢棄物處理等操作。
3.醫療廢物處置。抗原檢測所有采樣拭子、采樣管、檢測卡等裝入密封袋一并轉運至設置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作為醫療廢物處置。
(四)檢測試劑的配備
由各區防控指揮部負責抗原檢測試劑的采購、發放、管理等相關工作。涉本土疫情人員抗原檢測費用,由區財政承擔。
六、核酸檢測的確認
核酸檢測是新冠病毒感染的確診依據。在進行核酸檢測確認的過程中,如核酸檢測陽性,不論抗原檢測結果是陽性還是陰性,均按照新冠病毒感染者或新冠肺炎確診患者采取相應措施;如核酸檢測陰性但抗原檢測陽性,則視同新冠病毒感染者需轉至設置定點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或集中隔離觀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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